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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云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2-02 浏览次数:348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云梦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云梦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梦县便民服务中心2号楼四楼431室,邮编:432500,电话:0712—43388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公开广度、深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一是整理规范性文件。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梳理规范性文件,整理文件格式,推送到省一级集中发布;二是更新“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专栏。根据省、市要求更新了领域目录相关内容,明确我县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三是全面梳理细化公益事业建设专栏。集中分类发布32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强各领域政务公开信息的透明化、公开化。全年累计公布义务教育信息96条、养老服务信息23条、涉农补贴信息29条、卫生健康信息36条、食品药安全信息70条、乡村振兴信息52条、文化旅游33条、交通运输39条、公共文化服务21条、安全生产59条、保障性住房28条。及时更新,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29条依申请事项。严格按照依申请制度进行答复,将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理由。明确工作流程,结合单位实际,及时进行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发布内容严格把关。压实责任分工,规范发布流程,对于网站的发布内容要求各单位审核把关,形成内部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重发重审”。二是充分运用新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以现代化政务信息管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运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改版升级,优化了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并建设智能问答平台,根据群众需求准确回答相关问题,实现实时智能问答。搭建政策问答库。围绕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问答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我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再发布”的原则,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密信息公开。通过参与市局组织的交叉读网,借鉴全市各县市区交叉读网培训会经验对我县网站问题进行整改自查。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准确性,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我县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41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5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4

行政强制

9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4415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0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1

2

0

7

2

0

3

0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具体负责人员未实现专职专岗,存在着责任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现象;同时少数单位频繁更换具体负责人员,导致工作不连续、业务断档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政务公开发布内容有待进一步严审。部分单位存在审核不严、重视不够等现象,“先审后发”制度落实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强化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要求,强化检查督办,切实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全县依规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县通过“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发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信息34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我县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共资源配置等专题页面,二是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及时、规范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