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度孝感市物价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孝感市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孝感市孝南区仙女路11号;邮编:432000;电话:2823116;传真:2830660)。
一、概 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万振涛为组长、纪检组长吴廷武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参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参考程序》及《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孝感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孝感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办公室已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明确了拟稿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市物价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市物价局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经费安排及其他保障工作,以专业网络维护机构为技术支持的工作机制,并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在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也取得了进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据我局制定下发的《孝感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涵盖了物价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门户网站、"12358"价格举报服务热线、办事大厅、新闻媒体、宣传册页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6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三公预决算、“价比三家”信息、政策法规、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证、热点价费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孝感市物价局”网站(www.xgswjj.com)、局信息公开栏等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2015年,我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有访问量55883人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5年我局通过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解读政策1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二)改进措施
1.2016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好方法和经验,全面推进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3.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群众需要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
孝感市物价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