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沿江高铁武汉东西湖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孝感市)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孝感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100 字体:[ ]

孝发改审批〔2024〕5号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孝感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孝感供电公司关于沿江高铁武汉东西湖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孝感市)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孝供发展〔202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沿江高铁武汉东西湖牵引站的供电需求,同意建设沿江高铁武汉东西湖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代码:2401-420984-04-01-594835)。项目单位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汉川市新河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武汉东西湖牵引战至曹家河变电站220千伏线路13.1公里。其中,汉川境内新建架空线路6.3公里,利用曹家河—汈东220千伏Ⅱ回双回路塔单边挂线1.3公里。在曹家河变电站内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和通信工程。

四、该工程孝感境内动态总投资2293万元其中,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573.25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贷款解决。

五、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见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变电站内部间隔扩建和新建输电线路,不涉及新建设用地和建设面积。项目单位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6号)等有关规定,提供了情况说明,并取得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项目单位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进一步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十、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4111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沿江高铁武汉东西湖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孝感市)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〇二四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