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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发布日期:2019-01-07 浏览次数:142 字体:[ ]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孝感市政府坚持以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主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孝感建设全省区域性增长极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孝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路径

1.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经过历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市委及7个县(市、区)党委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确保《纲要》《实施方案》落地生根。市委、市政府2017年出台了《孝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并在孝感日报、湖北政府法制网等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指导,2018年部署开展对《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调研指导,评估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年中就规范性文件甄别不准、政府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导;加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会议督导、技能培训。运用“五化”管理平台,将行政复议、出庭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律顾问等四项工作纳入平台管理,对工作推进全过程实时管控。

3.科学实施法治考核。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的年度要点,科学调整考核内容,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分别制定考核细则,增强考核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增强考核结果运用,2018年初建立起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情况通报制度,首次以通报的形式对2017年度的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并表彰4个县(市、区)、18个市直单位为考核优秀单位。通过考核,形成倒逼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4.抓住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培养。2018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两次,专题学习宪法、监察法。结合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需求,重点围绕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与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实务等内容,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干部培训班。

5.强化法治宣传渗透力。注重政府法制信息的宣传交流推广,在孝感电视台、孝感日报开辟“法治节目”和“法治专栏”,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广泛利用新兴媒体“两微一端”、云上孝感等平台开展网络法治宣传。积极筹备“睡虎地法律文化论坛”,打造法治宣传品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聚焦市情开展地方立法。按照出台一部、储备一部的计划,有序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审议论证《孝感市优秀历史民居保护办法(草案)》《孝感市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草案)》。配合市人大审修论证《孝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孝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面向社会征集2019年立法项目建议。

2.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巩固提升试点工作成果,部署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质工程,持续优化和规范审查流程,推行说理式法律审查意见书,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年度通报制度。2018年市本级审查各类文件99件,向省政府报备文件15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30件。

3.坚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2018年开展了军民融合发展、公平竞争、著名商标、产权保护、证明事项、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废止8件、修改2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先后修订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和决策规则》,明确政府法制部门作为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的常设列席单位之一,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谋、当好法律顾问。

2.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市、县两级政府全部挂牌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市政府各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共计聘请法律顾问111名,市政府及其部门、县(市、区)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100%,乡镇、街道法律顾问覆盖率98%。2018年为了提升和巩固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充分发挥顾问作用,印发了《孝感市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出台了《孝感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的长效机制,拓宽政府法律顾问使用的广度和深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推进市级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在市本级率先实现了行政机关、执法机构、公益服务机构标准化设置,将市城管委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交通、农业、水利等部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有效解决了一个部门多次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8年全市补换行政执法证件73个,县(市、区)新增行政执法人员65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3432人。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审并通报,委托第三方开展集中评审市直执法案卷56卷,评审标准科学、结果客观。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进一步简政放权。2018年两次动态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目前,孝感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255项,子项为204项,权责清单为2974项。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2094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52项,“一次办好”高频事项清单151项。全面梳理精简需要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各类证明事项,公布取消市本级证明事项22项。积极推进市高新区“证照分离”省级改革试点工作。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645项,录入执法检查人员6817人,随机抽查对象251360个。

3.推进“一张网”建设。市本级提前40天完成了与省“一张网”系统的技术和业务对接,提前5个多月完成了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工作,全市提前7个月完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的目标,为实现“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市“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前列,7月26日,市长吴海涛在全省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做典型发言。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审计整改人大监督、政府督办、纪委督查、组织问责四项联动监督机制。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健全财政资金全方位监管体系。

2.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开展政府网站“四不问题”整改,开展政府部门网站绩效评估,加强部门网站集约化管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电话专线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利用“云上孝感”政务APP为群众提供更加智能化的便民服务。  

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截至2018年,我市已连续10年向同级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接受人大代表审议,政府针对审议出的问题重点突破,年中再次报告整改情况,务求取得实际效果。每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定纷止争功能。2018年市复议委新收复议申请97件,受理63件,办结64件。案件纠错率由往年15%左右,上升至26.5%。市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大厅自2016年下半年启用以来,案件审理透明度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显著提升。

2.基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云梦县投入40万元装修新建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设立了受理室、审理室、听证室、档案室,配备了证据展示台、监控等设备。

3.加大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采取通报上年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逐案电话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力度,全市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17年的70.2%上升至 88.6%。

4.规范办理仲裁案件。2018年收到仲裁申请9件,已全部办结,公正及时地解决了双方当事人民商事纠纷,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还有待提高,“出庭不出声”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二)基层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基层政府和有些部门使用法律顾问不习惯、不顺手。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继续认真组织实施《孝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保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于2020年前顺利完成。组织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专题调研、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开展法治能力培训。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推行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公开透明运行,继续动态调整并公布市级行政权责清单和收费清单。

(三)创新开展地方立法立规。加强立法科学性,提升政府规章质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与政协协商制度。严格履行政府合同、协议、重大涉法事项的法律审查论证。巩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成果。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和年终考评,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和执法队伍种类。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七)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继续推行“五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推动各地、各部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力度。加强审计监督,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权。

(八)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运用数字化行政复议庭审系统,加大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力度。建立和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直接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制度。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和行政应诉工作督查指导,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孝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