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孝感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孝感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孝感“打造副中心、争当排头兵”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成效
(一)组织领导全面加强。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市委多次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法治孝感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市政府每年年初向市委专题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工作制度,全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11批次,签批法治建设重要文件、请示、报告等30批次,亲自组织开展或直接参与法治调研、法治督察活动3批次,推动建立了全市政府系统会前学法常态化机制。三是严实督察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为全市法治建设专项督察重点内容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重点项目,以考核倒逼落实成效,孝南区成功创建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孝南区、大悟县成功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规范提升政务环境。出台《孝感市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13个改革事项已全部线上运行。建立完善“武汉城市圈通办”机制,63项自助事项孝汉“跨市通办”。成立税费服务调度中心,打造“总客服”平台,纳税便利度大幅提升。实行一个号码对外,整合31条热线到12345,政企沟通机制不断健全。二是营造宽松市场环境。严格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实行线上网办、线下“一窗联办”,企业变更登记只需1个工作日。推进证照制度改革,审批权限在市级及以下的涉企经营许可115项中,已完成改革106项。三是健全完善法治环境。开展社会信用建设,“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实现“全覆盖、无遗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行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全覆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核纠正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推进减证便民,市本级公布实施告知承诺制事项256项,数量居全省前列,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政府定价涉企收费清单实现动态管理。
(三)科学立法深入推进。一是立法机制不断完善。建强立法队伍,组建孝感市行政立法专家委员会,打造“三会一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协调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多层次立法听取意见大平台。二是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加强。《孝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孝感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孝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孝感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孝感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立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立改废释”更加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审修率100%。清理市、县两级各类文件847件,其中,废止149件、修订50件、失效88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备案“三率”均达100%。
(四)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县两级政府实现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2021年度29件重点事务全部实行法律论证,五大法定程序全部落实到位,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100%,确保决策结果经得起法律法规检验。
(五)行政执法日益规范。制定《孝感市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方案》,启动实施汉川、应城两地乡镇综合执法试点,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积极探索柔性执法试点,市城管执法委制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全年对8904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组织9817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市县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32件、结案614件,涉企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和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介。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主动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实施审计监督,依法依规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1条。有序推进行政复议改革,案件纠错率34.2%。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提请听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有关审议意见。
(七)社会治理法治化成效凸显。一是厚植法治信仰。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民法典》,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4821”工作法,开展普法宣传3100余场次、“以案释法”大宣讲1000余场次。建成全省首家反电诈体验中心,组织庭审旁听活动近百场次,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到95%,政府部门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依法行政公开承诺和宪法宣誓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孝感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民法典专题”“企业法治体检专栏”,提供“7×24小时”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和法律服务进园区、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全市25家律所987人次深入民营企业1430批次,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773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24份,审查合同1416份,办结“为民办实事”事项59件。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司法力量,出台《关于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配备的指导意见(试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打造县、乡、村三级“矛调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4737件,调解成功率98%。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基层法治专业力量相对不足;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五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关注度、群众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大力推进落实法治孝感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持续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法治建设专项督察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切实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提高行政立法质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加快重要领域立法进程。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
四是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畅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渠道。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成效,扎实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柔性执法”试点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力度和突出问题整治深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六是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认真落实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普法工作。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