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的通知》及市政府前期清理并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级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予以公布。
本公告公布取消证明事项共80项,保留证明事项共23项。其中市级取消清单中的80项证明事项来源于从省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中认领的由市级行政机关行使的55项取消证明事项,以及孝感市本级清理并取消的25项证明事项。市级保留的23项证明事项来源于从省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中认领的由市级行政机关行使的23项保留证明事项(根据国、省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市级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无上位法依据的证明事项,因此市级保留清单中无自行设定保留证明事项)。
对取消的证明事项,相关部门不得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对于行政机关违反规定要求提供已取消证明,或者索要其他“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不必要证明的,群众和企业均可向市司法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2-2280881
附件:1、孝感市市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2、孝感市市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孝感市司法局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