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观音湖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我县各级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时间节点
(一)2020年11月底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区)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地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二)2022年6月底前,根据国务院部门编制的其他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修订完善我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实施意见》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编制发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区)要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城乡规划、市政服务、扶贫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请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hubei.gov.cn/xxgk/xxgkzd/202006/t20200605_2378861.shtml),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人,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020年11月15日前,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1),完成县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加强对各乡镇(区)的业务指导;各乡镇(区)要完成本级目录编制工作。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于2020年11月底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扶贫办、县税务局,各乡镇区)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检查、公开事项目录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责任明确、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要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制发公文时,在文件附注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不得公开涉密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数据与其他数据资源融合共享,以政务公开数据完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库,以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提升政务公开便民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要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逐项对照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切实为县政府及各部门、各乡镇(区)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集中发布平台。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要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要综合利用惠民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多种渠道,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座谈会参加人员及范围、实地走访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区)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要及时传递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机制,及时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渠道,对政策制订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
(八)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建立完善村务公开事项清单。要完善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要结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总结借鉴疫情防控信息公开、解读、传播做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要积极探索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栏目,以村(社区)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社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6个试点领域涉及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研究部署,强化人员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对乡镇(区)的工作指导,及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各乡镇(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司法、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要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机关干部学习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要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6个试点领域涉及单位及乡镇(区)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联系人,填写《孝昌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联络表》(见附件2),于9月15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人:朱羚,电话:0712-4829989,邮箱:xcdsj2019@163.com。